什么是查賬征收?
查賬征收也稱“查賬計征”或“自報查賬”。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,向稅務機關申請其營業額和所得額,經稅務機關審核后,先開繳款書,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。
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賬簿、憑證、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,能夠據以如實核算,反映生產經營成果,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。
查賬征收的計稅辦法查賬征收下的企業所得稅計算:
應納所得稅額=應納稅所得額×適用稅率
應納稅所得額=應稅收入額×應稅所得率
或:應納稅所得額=成本(費用)支出額/(1-應稅所得率)×應稅所得率
注意:一般企業按25%的所得稅稅率;非居民企業適用20%的所得稅率;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%的所得稅率;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15%的所得稅率。
申請方式及申報
申請:
1、新辦企業當年一般鑒定為查賬征收;
2、次年如需變更征收方式應在次年3月底前向稅務局提出,因為根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《安徽省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實施辦法(試行)》的公告(皖國稅發〔2018〕3號)第十五條規定:主管稅務機關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重新鑒定工作。重新鑒定工作完成前,納稅人可暫按上一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預繳企業所得稅;重新鑒定工作完成后,按重新鑒定的結果進行調整。
申報:
查賬征收企業需要按月或季填寫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;同時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,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,并匯算清繳,結清應繳應退稅款。